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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大市民朋友:
灵蛇摆尾辞旧岁,骏马扬蹄迎新春。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,为倡导科学合理购药用药,筑牢节日期间用药安全防线,凉山州市场监管局特就春节期间安全用药温馨提示如下:
一、正规渠道购药,确保来源可追。请通过正规医疗机构药房、合法药品零售企业(连锁药店、单体药店)购买药品,主动索取并留存购药凭证。网络购药时,务必确认平台及店铺公示的资质证照信息是否齐全有效。警惕非法渠道,不购买无资质的“黑作坊”药品,不从个人代购、不明微商、短视频平台等非正规渠道购买药品。
二、细读药品信息,警惕虚假宣传。购买药品应查验药品标识,核对药品名称、批准文号(“国药准字”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号)、生产厂家、生产日期、有效期,仔细查看药品说明书。认清产品属性,保健食品、消毒产品不能替代药品治疗疾病,切勿擅自停用或替换治疗必需的药品,以免延误病情。不购买来源不明、包装破损、无批准文号、无中文标识的药品,警惕“祖传秘方”“特效神药”“包治百病”等夸大宣传。
三、科学合理用药,规避用药风险。购买处方药须凭医生处方(含电子处方),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购买,严格按照医师或药师指导的用法、用量服用,不得擅自增减剂量或停药。无论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(OTC),均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,了解适应症、用法用量、禁忌症、不良反应、注意事项等信息,避免超剂量、超疗程用药。服药期间及前后,应避免饮酒(尤其是服用头孢类、甲硝唑等抗菌药物、部分感冒药及镇静催眠药期间,严禁饮酒,以防发生严重不良反应),慎饮浓茶、咖啡。自驾出行者,应避免服用可能引起嗜睡、眩晕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药物。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儿童、老年人及有基础疾病的患者等特殊人群用药需格外谨慎,切勿随意将成人药品减量给儿童服用。
四、妥善保管药品,确保质量安全。请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(如阴凉、避光、冷藏等)储存药品,避免置于高温、潮湿或阳光直射处。药品应与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学品等分开存放,避免混淆。将药品放置在儿童及认知不清的老人不易触及的地方,防止误服。酒精等易燃品应远离火源。定期检查家庭备用药品,及时清理过期、变质的药品。
五、依法维护权益,主动参与监督。请妥善保管购药凭证、药品包装及说明书,药品非质量问题原则上不退不换。如发现非法销售药品、药品质量问题或购买到假药、劣药,可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,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。
药品安全无小事,健康幸福系万家。凉山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在节日期间加强药品市场监督检查,全力保障公众用药安全。恭祝全州各族人民新春愉快,阖家安康!
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6年2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