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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节将至,我州婚丧嫁娶、杀猪宴等民俗活动陆续开展,农村群体性聚餐也迎来高峰时段。为守护好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坚决防范农村集体聚餐领域食品安全事故,让大家吃得安心、过得舒心,依据《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凉山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此发布如下风险提示:
一、严守报备规定,压实主体责任
农村群体性聚餐举办者、承办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,须严格恪守《办法》规定。每餐次就餐100人及以上的,需在举办前2日(丧事家宴即时报告),以纸质或电子形式向属地村(居)委会、乡(镇)政府(街道办)报备,如实填报《农村集体聚餐报告表》,注明就餐时间、餐次、人数、场地、菜单、承办者资质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信息。主动签收《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》、签订承诺书,杜绝无报备、无资质承办行为,自觉接受监管指导与检查。
二、规范特色活动,严控风险环节
针对婚丧嫁娶、杀猪宴等场景,强化全流程风险管控。一是严把食材关,杀猪宴生猪须检疫合格,严禁使用未经检疫、不合格或病死畜禽肉;采购食材时索证索票并留存凭证,杜绝过期、来源不明、腐败变质食材,禁止使用野生菌、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材。二是规范加工操作,聚餐场地远离污染源,加工与就餐区域分区,配齐防蝇防鼠防尘设施;生熟分开、用具专用,食材烧熟煮透,常温存放不超过2小时,隔餐食品复热至中心温度≥70℃。三是严管从业人员,按照就餐人数配备足够的厨师及服务人员,所有工作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,操作时穿戴整洁工服、规范佩戴口罩。
三、落实留样制度,筑牢追溯防线
年关期间农村群体性聚餐、婚丧嫁娶等活动,均需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。按《办法》要求,安排专人负责留样,每样食品留样量≥125克,装入密闭专用容器,在0-8℃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,详细记录食品名称、留样时间、人员等信息,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可追溯、可核查。
四、强化风险排查,严守安全底线
乡(镇)政府(街道办)、村(居)委会履行属地责任,强化辖区农村集体聚餐信息摸排、现场指导与监督检查,重点排查场地卫生、食材质量、操作规范、餐具消毒及危险品管控等隐患。严禁在加工就餐区存放农药、鼠药、醇基燃料等有毒有害物质,醇基燃料须专人管理、着色警示、单独存放,与白酒物理隔离防误饮。严禁加工食用草乌、附子等毒性中药材,杜绝使用非食品原料及非法添加剂。
五、做好应急处置,畅通举报渠道
举办者、承办者需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若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腹痛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,立即停止供餐,送患者就医,保护现场、封存剩余食品及原料,第一时间向属地乡(镇)政府(街道办)及市场监管部门报告,不得隐瞒拖延。群众发现未报备、食材不合格等隐患,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。
年关食品安全关乎万家。请各地各单位压实责任,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,引导群众树立健康饮食理念,抵制不安全聚餐行为。相关监管部门将加大排查力度,对违反《办法》、存在重大隐患的行为依法严处,全力保障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佳节。
凉山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
2026年1月19日